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監委會)今日(5月6日)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就立法會議員陳家珮今年1月涉逆線行駛並被控“不小心駕駛”的投訴作出裁決,決定對她施加書面警告,嚴正要求其時刻注意個人言行。
今年1月23日,陳家珮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駛,事件經傳媒報道後引起公眾關注。立法會其後接獲市民實名投訴,指她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立法會議員守則》中關於議員須以身作則維護法治、遵守所有香港法律的規定。
監委會按程序召開會議,邀請陳家珮出席解釋及提交資料,共舉行兩次閉門會議進行調查。監委會認為,陳家珮逆線行駛屬不當行為,違反《議員守則》第1.6及3.3段,其干犯“不小心駕駛”罪實屬不當,有負社會對議員操守的期望。
不過,監委會考慮到多項因素:陳家珮是因一時貪圖方便而作出錯誤判斷,行為輕率魯莽但不涉及誠信或濫權;法庭最終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一個月,刑罰相對較輕;事發後她多次公開道歉、主動協助警方調查、即時認罪並承諾不再犯;她亦向監委會誠懇致歉,表明願意接受任何決定。
監委會一致認為,陳家珮的不當行為未達嚴重程度,且為首次犯錯,因此按《處理投訴程序》施加書面警告。監委會同時提醒全體立法會議員,必須以身作則維護法治,嚴守品格操守的最高標準,以符合中央及市民對立法會的期望。
今日熱搜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