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垃圾屋污水糞水倒灌 食環署屋宇署聯合介入-紫荊網

大坑垃圾屋污水糞水倒灌 食環署屋宇署聯合介入

日期:2026-05-08 來源:地區報《港紙》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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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施弼街9至11號附近一個無鐵閘、無窗戶的地舖連一樓單位,長期堆放回收雜物,積水嚴重,衍生蚊患鼠患,投訴歷時超過一年仍未解決。灣仔分區委員及自由黨灣仔支部主席宋芝齡,聯同分區委員周振傑近日接獲投訴後,隨即聯同食環署展開滅蚊滅鼠行動。其後再進一步聯繫屋宇署,兩署人員身穿保護衣進入滿佈黑色污水及糞水的單位,視察污水渠破裂及座廁回湧情況。食環署已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業主發出“消除蟲鼠通知”,要求限時清理至合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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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解散 大廈管理無人跟進

宋芝齡與周振傑過去一周持續跟進該衞生黑點。據了解,該單位原本設有鐵閘,惟上年颱風吹襲後損毀清拆,至今未有重裝,加上窗戶缺失,單位完全開放,鄰近垃圾收集站,導致蚊蟲老鼠不斷入內棲息。更嚴重的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早已解散,無人跟進大廈管理事宜,污水渠接駁至該地舖,渠道長期堵塞回湧,污水及糞水積聚,令環境極度惡劣。

兩署跟進 促環境整治提升

4月29日,食環署及屋宇署人員共同到場,宋芝齡亦成功聯絡業權持有人溝通。屋宇署職員與食環署職員身穿保護衣,進入滿布黑色污水及糞水的現場,仔細視察污水渠破裂情況及座廁污水渠回湧源頭。食環署人員則即場清理部分阻礙視察通道的雜物,並噴灑滅蚊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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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芝齡表示,食環署已按《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47(1)條》,向業主發出“消除蟲鼠通知”,要求業主限時清理店舖雜物,直至達到合理情況,同時附上“鼠患管理守則”供業主參考,訂明指定時限,要求業主完成清理。

宋芝齡坦言,相關安排目前仍未有效紓緩蚊患及鼠患風險,她會繼續持續跟進區內衞生情況,並呼籲居民如有任何地區民生問題,歡迎隨時與其辦事處聯絡。她強調,維護居民權益、改善居住環境是地區工作的核心,不容長期衞生隱患威脅公眾健康。

來源:地區報《港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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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晨 校對:梅肯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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