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林順潮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已於1月20日正式生效,旨在及早識別和介入嚴重虐兒個案,為兒童築起一張更全面、更有效的保護網絡。這項立法修訂,不但是技術層面的完善,更是特區政府對社會強烈呼聲的直接回應,彰顯了“兒童最佳利益為依歸”的施政取向。
《條例》規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共25類指明專業人員,如在履行職務期間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正遭受嚴重傷害,或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作出舉報。換言之,前線專業人員不再只有“可以報”,而是“必須報”;不再只倚賴個人判斷和主觀意願,而是肩負清晰而具約束力的法定責任。
相關數據顯示,全球估計有多達10億名2至17歲兒童曾遭受身體傷害或虐待、性侵犯、心理創傷、疏忽照顧或其他形式的虐待。香港有關機構的保護兒童資料系統亦顯示,本港兒童虐待個案由2020年的940宗,激增至2024年的1,504宗,五年間升幅高達60%,數字為10年以來新高。由此可見問題之嚴峻,情況令人深切憂慮,也清楚反映社會急需正視、及早介入及防止虐兒悲劇重演。
尤其是2021年底,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幼童留宿院所“童樂居”爆出多名員工虐待幼童的事件,震驚全城。部分涉事員工長期以暴力及侮辱方式對待弱小兒童,嚴重背棄專業操守,撕裂了公眾對兒童院舍的信任。事件曝光後,特區政府高度關注,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最終31名被告被判監禁,最高刑期達64個月,發出清晰的法律訊息:社會對虐兒行為絕不容忍。
事件同時促使政府加快立法腳步,推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的相關工作。當局在立法前廣泛諮詢社福、教育、醫療界及兒童權益團體,聆聽前線聲音;在條例通過後亦預留18個月過渡期,推出網上電子平台,為相關專業人士提供基本知識和法律培訓,並透過多渠道加強宣傳。這一系列安排,顯示特區政府並非停留在“有法可依”,而是致力“讓人懂法、敢用法”,真真正正將兒童福祉及市民安全置於首位,有決心亦有執行力去處理棘手的社會難題。
需要強調的是,虐待兒童並不只等同明顯的身體傷害,國際及本地的專業定義均涵蓋身體虐待、性虐待、精神虐待及疏忽照顧等多個範疇。有些虐待行為隱蔽陰柔,難以一眼察覺,例如長期冷漠對待、惡意羞辱,或長時間忽視兒童基本照顧需要,這些都可能對兒童身心發展構成深遠影響。因此,立法只是開端,實踐和配套才是關鍵。
為配合《條例》生效,兒童事務委員會早在去年已啟動“保護兒童運動”,從宣傳、教育、培訓及支援服務等多方面着手,推動社會各界重整保護兒童的理念與實務流程。這不僅是一次制度工程,更是一場全社會的文化更新。
條例生效後,若要有效減少,甚至在長遠徹底杜絕虐兒個案,筆者認為可由以下幾方面着手:
第一,加強前線專業人員的針對性培訓。雖然不少社福機構已舉辦有關《條例》的講座及研討會,但有調查顯示,約七成受訪者仍認為對相關條文及舉報流程了解不足,反映培訓仍有不足之處。條例內容龐雜,專業人員除需掌握“何時必須報”,更要理解如何記錄、向哪一個部門報、如何平衡保密責任與舉報責任等實務問題。有機構近日將兩份合共逾300頁的官方指引,整理及濃縮成約10頁的內部執行手冊,列明處理步驟和實際範例,方便教職員迅速查閱,便是一個值得推廣的好例子。當局可考慮總結這類前線經驗,制訂行業版參考模板,減輕前線行政負擔,提升執行效率和信心。
第二,善用社區力量,把“守望相助”具體化。兒童的成長環境不僅限於家庭及學校,社區同樣是重要一環。香港擁有相對成熟的社區治理網絡,例如區議員、關愛隊及各類非政府組織等,在日常接觸居民及舉辦活動的過程中,其實有條件成為及早發現異常情況的前線觀察員。政府和民間可合作為這些社區力量提供基礎培訓,例如如何辨識可能受虐兒童的行為及情緒徵兆、如何在不標籤家長的情況下作出關懷及轉介,並設立清晰易用的舉報及諮詢渠道。只要社區有敏銳的“保護雷達”,便能在虐兒情況惡化之前介入,築起多一重保護屏障。
第三,加強外傭專業培訓。本港外傭人數在2024年高達36.8萬人,約佔勞動人口的9.6%,是不少家庭照顧兒童的好幫手,也是長時間陪伴接觸兒童的角色。專業培訓是避免家傭虐兒風險的關鍵,尤其是初來乍到者,對法律法規或許並不熟悉。建議外傭培訓機構或中介加強保護兒童專項專業培訓,僱主明確告知在香港有關虐兒的嚴厲法規,列出負面清單避免外傭出現不當行為,在源頭灌輸保護兒童的強烈意識。
第四,推動全社會的保護兒童教育與觀念轉型。社會福利署的口號——“保護兒童免受虐待,需要您的參與”,點出了關鍵:保護兒童從來不是政府單方面的責任,更不是單靠一條條例便可萬事俱備。它需要家長、親友、鄰居、教師、醫護人員、社區工作者,甚至只是在街上短暫擦身而過的路人,共同提高警覺、有勇氣在懷疑有問題時多走一步。“管教”與“虐待”之間的界線,必須在公眾教育中說清楚、講明白;體罰和羞辱並非有效管教,而是會在兒童心中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社會需要逐步由“打一兩下無傷大雅”的舊觀念,轉向以尊重、溝通、界限清晰但不暴力的正向教養文化。同時,我們也需要培養旁觀者的“零容忍”態度:面對懷疑虐兒情況,不再視而不見、不再以“家務事”為由噤聲,而是懂得求助、懂得舉報,讓沉默不再成為傷害的一部分。
保護兒童是一項漫長而細緻的工程,也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的生效,是香港在完善兒童保護制度上邁出的重要一步,但絕非終點。法律可以劃出底線、提供介入工具,而要真正讓每一名兒童免受暴力和恐懼,則有賴制度持續優化、專業界別積極配合、社區力量主動參與,以及你我每天在細微處的一點堅持、一句關心、一個舉報。
兒童是社會最柔弱的一群,是社會的未來,也是未來最堅實的根基。讓我們把這條例視為起點,從今天起,在家庭、校園、社區中,一同織密這張保護網,讓香港成為真正對兒童友善的城市。
(作者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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