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2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獲悉,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深化兩岸金融領域融合發展,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着眼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助力兩岸交流交往交融。《若干措施》從優化兩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態、服務檯胞台資企業登陸第一家園建設,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等四方面提出12條政策措施,對持續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長王志毅表示,福建自貿試驗區作為我國2015年第二批設立的自貿區之一,定位就是閩台合作,《若干措施》因地制宜,為福建量身定製,且內容涵蓋了個人業務、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
“與以往高水平開放試點不同的是,《若干措施》涵蓋了個人業務,例如允許福建省內銀行為台胞在閩合法合規商品房交易相關款項辦理跨境人民幣收付業務,支持在福建開展境外人員境內支付服務先行先試,提升境外來閩人員支付服務水平,體現了優化兩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態。”王志毅說。
在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進一步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支持銀行優化新型跨境貿易結算、擴大貿易收支軋差淨額結算範圍、貨物貿易超期限等特殊退匯免於登記和優化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管理。
王志毅說,經常項目下提出“支持銀行優化新型跨境貿易結算。鼓勵審慎合規銀行創新金融服務,自主辦理試點優質企業真實合規的新型跨境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預計未來屬地外匯管理部門會發布相關細則。
在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包括“台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再投資依法參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外債、境外上市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支持福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等舉措。
王志毅說,“外債、境外上市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意味着福建省內企業H股上市後能夠直接在銀行辦理外匯登記,開立資本項目結算戶和收款,這將進一步便利企業境外上市融資。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也提出,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其中包括:平穩推進政策試點,扎實做好金融風險評估;強化跨境金融風險監測與防控。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將推動《若干措施》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細,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