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玲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在12月15日就黎智英案將作出定罪裁決,這是香港依法推進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一步。國家安全是社會穩定與長遠發展的前提,任何司法程序都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院依據既定法律作出有罪認定,是維護法治權威、捍衛公共利益的正當之舉。
長期以來,黎智英在香港社會的諸多行為引發廣泛爭議,擾亂社會秩序、煽動對立,給香港帶來實質性的傷害。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是確保香港社會重回穩定和發展的必要環節。依法治港的核心在於“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以新聞自由或政治訴求包裝違法行為的企圖,都無法突破法治底線。
與此同時,美西方一些政客罔顧事實,對香港司法不斷施壓、造謠攻擊,打著“人權”“自由”的幌子乾預中國內政,體現出赤裸裸的雙重標準。這種外部乾預既無視香港法治獨立性,也暴露其利用香港問題牽制中國發展的政治圖謀。
香港的前途在於法治穩固、秩序穩定、發展持續。特區依法辦案、穩健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建設,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必然選擇。對此,社會各界應予以堅定支持,讓香港在法治軌道上繼續前行。
(作者係香港島婦女聯會主席、港區湖北政協常委、香港中西區區議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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