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四月二日)提醒診所營辦人,《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條例》)下的診所暫准牌照申請截止日期為今年四月十三日。符合資格的西醫及牙醫診所營辦人,如欲申請診所暫准牌照,應盡快向衞生署提交申請。
有關暫准牌照的過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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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根據《條例》,自去年十月十三日起接受診所牌照(包括暫准牌照)和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申請。衞生署亦同步推出電子牌照系統,方便診所營辦人提交有關申請。
作為《條例》下的過渡安排,若診所於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即《條例》刊憲日期)或之前已經運作,而其營辦人於今年四月十三日或之前提交診所牌照申請,衞生署會按情況考慮發出暫准牌照,容許該等診所在獲發正式牌照前可以繼續營辦,以便營辦人為診所進行所需改動以符合發牌要求(如改裝房舍間隔)。暫准牌照會在醫務衞生局局長指明的暫准牌照相關條文失效日期、持牌人獲發正式牌照、或在正式牌照申請被撤回或拒絕時屆滿。
當診所暫准牌照申請於今年四月十三日截止後,不論診所是否符合過渡安排,其營辦人均須申請正式牌照。
業界應盡快申請診所牌照/豁免書,手續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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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強烈呼籲,所有尚未申請診所牌照/豁免書的診所營辦人,應盡快透過電子牌照系統提交申請,以確保在《條例》下有關無牌經營診所的罰則生效前已取得牌照/豁免書。符合小型執業診所(即不多於五名註冊醫生及/或註冊牙醫執業,並符合《條例》特定要求的診所)定義的可申請豁免書。政府會適時敲定並公布有關罰則的生效日期。
衞生署強調,申領診所牌照/豁免書手續方便快捷,營辦人只需透過電子牌照系統,即可以全電子化方式完成申請程序,並以「智方便+」提交電子簽名,而無需親身遞交資料。申請者亦可透過該系統實時查看申請處理進度,並下載獲衞生署發出的電子牌照/豁免書。
衞生署會繼續主動聯絡各診所營辦人,了解其準備申請牌照/豁免書的進度,呼籲他們盡早提交申請;同時與各牌照申請者保持聯絡,透過文件審核與實地巡查,確保其診所符合法例及診所實務守則的要求,以期盡快發出牌照。截至今年三月三十日,衞生署共接獲546宗診所牌照的申請(包括193宗暫准牌照的申請)和2 712宗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的申請。衞生署已發出26個診所牌照、19個診所暫准牌照,以及超過2 600份豁免書。
衞生署亦會繼續每月舉辦網上簡介會,向診所和小型執業診所營辦人、醫生等持份者講解《條例》內容和申請牌照/豁免書要求。有關簡介會,以及申請牌照/豁免書的詳情,可瀏覽衞生署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網頁。
市民善用「查牌易」,輕易辨別持牌/獲豁免書的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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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和持牌日間醫療中心,以及持有牌照/豁免書的診所,均須在其處所當眼處,展示其附有二維碼的牌照/豁免書。市民可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查牌易」掃描器,掃瞄該二維碼以核實牌照/豁免書是否有效。
市民亦可透過衞生署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網頁,查閱私營醫療機構登記冊,以識別持有牌照/豁免書的私營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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