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正告歐洲議會:香港法治不容詆毀 外部干預註定徒勞-紫荊網

外交部駐港公署正告歐洲議會:香港法治不容詆毀 外部干預註定徒勞

日期:2026-01-23 來源: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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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歐洲議會通過所謂“涉黎智英案決議”、外交和安全政策相關報告,罔顧事實、顛倒黑白,大肆污衊香港“一國兩制”和香港國安法律,公然干預香港國安案件審理,抹黑特區民主法治狀況,叫囂對港製裁,對此,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並強調如下:

一、香港國安案件審理是特區內部事務,香港司法不容干預。歐洲議會公然踐踏法治精神,在黎智英案審理過程中大放厥詞,圖謀通過政治施壓干預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審案,嚴重干預香港司法,嚴重違反不干涉內政等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二、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其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行昭彰、禍害深重。案件審判過程公開透明,特區司法機構基於大量和充分的事實證據做出公正判決,無可指摘。

三、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在港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香港國安法律進一步築牢“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基,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無論外部干預勢力對香港如何抹黑、叫囂、施壓,都無法撼動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都無法改變我們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意志,都無法阻擋香港由治及興的發展大勢。

四、香港事務完全是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沒有資格指手畫腳,任何國家或組織都無權干涉。歐洲議會無論炮製多少所謂涉港“決議”還是“報告”,都不過是廢紙一張。奉勸有關歐洲政客認清現實,迷途知返,切實遵守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和干涉中國內政。

來源: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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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語涵 校對:劉雨桐 監製:張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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