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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立法會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

日期:2026-03-19 來源:新華社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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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下午,澳門特區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並全票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新華社发(張金加攝)

澳門特區立法會19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並全票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

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第22/2018號行政法規設立,法案建議廢止上述行政法規,提升其規範的法律位階,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責、組成及運作的基本制度,有關做法賦予國安委更堅實的法律基礎。法案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翌日起生效。

法案由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負責細則性審議。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梁孫旭接受採訪時表示,法案完善了國安委的運作機制,規定國安委的決定及意見不可訴,以及優化國安案件中訴訟代理人的特別許可制度等內容,體現特區政府對國家安全的高度重視,確保國安委在履行職責、統籌協調各部門工作時,擁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從而更有效地構建牢固的國家安全屏障,維護澳門特區社會發展大局的長期繁榮穩定。

法案通過後,特區政府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澳門特區從2009年順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到2023年圓滿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修改工作,再到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與時俱進適應新時代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持續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基石,生動詮釋了“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在澳門的成功實踐,體現了全面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

特區政府表示,將全力支持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依法履職盡責,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和執行機制。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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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郭孟琦 校對:江心雨 監製:姚潤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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