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湃豐
經過長達156日的審訊,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天(15日)對黎智英涉危害國家安全一案作出裁決,認定黎及三家相關公司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安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多項罪名成立。這一判決猶如一柄正義之劍,斬斷不法分子亂港禍國的陰謀,彰顯特區堅定捍衛國家安全的鋼鐵意志,亦是對所有試圖挑戰國家主權與安全者的嚴正警告。
該案審訊過程一直秉承公平、公開與公正的原則。其間,警方處理多達2222項證據,審訊文件資料超過8萬頁。在司法機構每次審訊時,安排超過400個座位供公眾人士、中外媒體旁聽。另外,在14名主要控方證人中,有5名從犯證人及1名特赦證人都有在庭上作供。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要求,允許控辯雙方充分陳述意見,並確保審訊公開進行,讓公眾和媒體能夠監督。這既符合香港國安法的精神,也體現本港司法體系的透明度,絕無任何隱瞞或偏袒,真正做到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絲毫不受外部干涉,更不存在任何政治因素的影響。
同時,此案也暴露了美西方國家在香港事務上的僞善與霸道。黎智英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明目張膽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甘願充當外國勢力“以港遏華”的政治工具,賣港求榮,於法難容。他通過創辦刊物為反中亂港分子充當喉舌,美化暴力行徑、煽動仇恨情緒,是徹頭徹尾的香港亂源。然而,美西方政客對此卻視而不見,持續借黎案顛倒是非,公然抹黑特區的司法制度和審訊,企圖美化犯罪行為甚至炮製煽炒涉黎健康等謠言,還在港會見反中亂港分子,嚴重違反“不得干預在審案件”的普通法精神,自證了其與黎等反中亂港分子“主子與奴才”的關係。
儘管法院已對黎智英和其他被告(包括三家相關公司)定罪,但我們仍須保持警惕。現時國家安全風險尚未完全消除,外部敵對勢力聯同殘存的反中亂港分子,仍會伺機破壞香港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汲取2019年“修例風波”的慘痛教訓,我們應善於運用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作為抵禦威脅的利器。廣大市民通過教育和社區行動,可成為國家安全的守護者和貢獻者,為香港由治及興之路保駕護航。
(作者係時事評論員、香港廣州青年總會政策委員會委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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