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2024四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制訂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傳承人的認定機制和準則,以推動非遺保護和傳承工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辦事處(非遺辦事處),參照國家、廣東省、澳門特別行政區等關於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制度,並顧及香港非遺傳承的需要,制訂了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傳承人的認定機制和準則,於2026年1月6日至3月2日接受申請,預計於2026年內公布第一批傳承人名單。
非遺代表作名錄現共有24個項目,將於2026年1月6日中午十二時正起接受有關申請,至3月2日中午十二時正截止,各項詳情載於非遺辦事處網站。
今日熱搜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