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錦輝
“持續推進‘人工智能+’行動”是今年中央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務之一,目的是提升傳统產業的“新質生產力”,以及推動創新,促進產業升級轉型。然而,不少普羅大眾對“人工智能+”仍是一知半解,誤以為“+”是指增強人工智能的效能,令它運作得更快、更聰明。
但事實上這裡是指“人工智能赋能應用”,有人更簡單地稱之為“AI+X”,而X代表不同的應用,例如“AI+醫療”、“AI+教育”等。“場景驅動經濟”(Scenario Driven Economy)是工程科學之基礎理念,因此在“AI+X”中,AI只是工具,X是應用場景,而場景制定AI的運作。不過,筆者認為怎樣做好“+”亦非常關鍵及極具挑戰。
挑戰一:科技創新。傳统工程做法是利用人工智能建模(例如LLM)技術,採用與場景相關的大數據進行訓練,從中深度地學習應用的知識及操作。建模工程瞄準應用場景的需求進行優化,提升當前應用的效能,這無疑可以使系統的覆蓋更全面及處理速度更快,但在運作模式上依循不變,缺乏創新。充其量,這樣的系統只是一台“加速器”(Accelerator)而已,沒有體現到科技的創新潛力。
挑戰二:生產模式創新。“機器代人”是人工智能的終極目標。但這目標卻带來社會不少憂慮,特別擔心打工仔“飯碗被打爛”,最壞可能會出現“人人無工做”的情况。然而,筆者卻不以為然,認為参考過往多次的工業革命,人類生產與製造方式逐漸轉向機械化,因此實際上機器取代人力的趨勢,以大規模的工廠生產取代手工生產的革命,一直都存在。工業革命引發生產模式轉型,某些舊崗位會被淘汰,但换來的是另一些新崗位,這革故鼎新的生態,行之已久。
與此同時工業革命亦引發起科學革命,助力科技創新產業發展。以“AI+文化”產業為例,開發一部動漫電影,“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工具可以把前期如繪圖、塗色等重複性高、超煩悶的工作妥善處理好,生產線的重點便轉移至創作意味濃及更有趣味性的“講故事”(Storytelling)工作。因此,踏入“AI+新紀元”(第四次工業革命),文化產業的生態鏈必須重設,企業必須重新分配資源,例如多加撥款在故事創作階段。這也反映出要做好“指示工程”(Prompt Engineering)去表達創意非常重要,政府在推進“AI+行動”時必須做好這方面的教育。
挑戰三:商業模式創新。科創可推動“顛覆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推行創新商業模式,導致市場進入“新常態”。以上世紀起動的互聯網經濟為例,“互聯網+出行”促使了“滴滴”、“互聯網+購物”促使了“淘寶”等新興行業,這些商業模式都改變了在互聯網之前線下招車出行、逛街購物的習慣及常態。
筆者認為不少AI行業(特別是文化行業)都會以創意掛帥,因此有效推動“知識產權(IP)經濟”是AI商務的“關鍵成功因素”(Critical Success Factors,CSF)。且看最近美國迪士尼公司與 OpenAI 的商業合作。迪士尼將旗下經典角色引入OpenAI的Sora影片生成平台。讓OpenAI合法使用迪士尼、漫威(Marvel)、皮克斯(Pixar)及星際大戰(Star Wars)等超過200個角色。用戶將能在 Sora 平台上運用這些角色創作影片內容。從商業角度,迪士尼提供的角色,是公司的創意產品,具知識產權(IP)及價值,用戶可以利用角色以電影模式去講自己的故事,創造自己擁有的IP商品。
挑戰四:法規創新。“AI+行動”引發社會新常態,人工智能带來人類方便及商經之餘,但亦同時難免會引發一連串的社會問题。
原因是現有法律是為保障市民在當前社會常態之下的利益和安全而設的,但在新常態之下這些法律卻難以見效。不少用心不良之徒便會乘機渾水摸魚,利用人工智能監管不足的漏洞,從中謀利、破壞社會秩序等,例如匪徒利用“深偽”(Deepfake)技術進行網上詐騙。不過,立法監管往往會引來某些人的反對,因此政府必須權衡利弊,作出適當立法的決定。例如,研發AI“大型語言模型”(LLM)建基於海量的數據(例如論文、報章),但在很多案例中,研發人員都沒有預先獲得數據擁有人的同意便使用,不合乎版權保護的原則;然而,很多商界人士卻不太支持版權法,投訴它窒礙AI應用,不利營商。
2025 年《施政報告》指出,政府锐意發展人工智能。推動AI經濟改變傳統產業結構,帶出多樣挑戰,政府必須正視,盡早制定政策,適當地拆牆鬆綁,全面實踐香港AI產業。這些挑戰相互關連、影響,政府須要考慮“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來迎AI新世代带來“人機合作”的工作環境。
(作者係立法會議員,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员協會副會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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