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順潮:為何我投票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紫荊網

林順潮:為何我投票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

日期:2025-09-11 來源:紫荆 瀏覽量: 字號:
分享到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

|林順潮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於今日在立法會表決,以 71 票反對、14 票贊成及 1 票棄權被大比數否決,筆者亦是投下反對票。投下反對票是因為條例草案將對香港的家庭制度、社會價值和兒童福祉造成長遠的影響,必須謹慎處理。對於是否應該建立與婚姻相似的登記制度,政府曾就法案進行公眾諮詢,收到超過一萬份意見書,當中超過八成的意見書表明反對。社會的主流意見是想堅守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條例草案得不到社會大眾支持,民意十分清晰。明白政府因應終審法院的相關裁決,有需要履行的積極義務,不過在這樣一個充滿爭議的議題上急於立法,很容易會加深社會撕裂,製造更多矛盾。如果政府認為處理訂立替代框架的時間不足,理論上可以向法庭申請延期。

香港尊重同性戀的性取向,但婚姻制度的獨特性必須受到嚴格保護。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制度,是維繫家庭結構和社會穩定的基石。這些家庭是社會最重要的單元,承載着生育、撫育、跨代承傳的功能。如果今天透過條例草案為同性關係建立與婚姻相近的制度,會顛覆香港整個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即變相承認同性婚姻。條例一旦通過,等同市民合法地去海外進行同性婚姻註冊登記,回來香港的時間,就相當於在本地承認同性婚姻。香港是實行行政主導,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互相制衡,制定法例是行政和立法會的功能,否決條例並不代表不尊重法院判決,是體現立法會的制衡權,亦反映民意。

同性伴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問題,例如遺產繼承、醫院探訪等緊急安排,其實在政策上可以再與政府討論一些靈活安排,透過現行法律和行政措施處理,保障同性伴侶在生活中面對的實際困難。例如,財產繼承可透過遺囑制度處理;醫療探視與決策可透過授權書落實;遺體及骨灰處理同樣可透過法律文件明確安排。這些措施能涵蓋各類非婚姻關係人士,若在政策上加強的靈活性,可以有效處理到現時的困難。這樣既能保障個人權益,又能維護婚姻制度的清晰性,避免社會誤解為政府在變相承認同性婚姻。

最後必須強調,反對草案並非歧視或排斥任何群體,而是為了守護社會的核心價值。每個人都應享有基本的尊嚴和權益,但這些保障不應以改變婚姻定義為代價。婚姻作為一男一女結合的制度,承載着傳統家庭價值觀及社會倫理,是香港社會的基礎。因此,我投票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希望香港社會要以長遠眼光行事,堅守核心價值,守護婚姻制度。

(作者係香港立法會議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來源:紫荆

掃描二維碼分享到手機

編輯:郭孟琦 校對:李天源 監製:姚潤澤
澳門全力保障第八屆立法會選舉順暢舉行
九旬老兵吹響衝鋒號:戰友們,歸隊!
第十二批在韓中國人民志願軍烈士遺骸在瀋陽安葬
多國譴責以色列襲擊多哈 美國試圖“搞平衡”
紫荊雜誌
影響有影響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