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世界航商大會將於11月17日至18日在香港舉行,主題為“破壁迎變·共促可持續發展”,航運業如何應對全球經貿秩序重塑將成熱議話題。禮德齊伯禮律師行高級合夥人、香港航商總會榮譽法律顧問李連君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香港具有普通法優勢與“超級聯繫人”的作用,未來香港航運業要進一步放大這一優勢,關鍵要做好三點:一是加強普通法下的海事法律人才培養,聯合內地與香港高校,儲備涉外海事法律複合型人才;二是推動普通法與內地法律的“規則對接”,比如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共建法律案例庫等;第三是依託香港的國際仲裁機構,進一步推廣“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的適用範圍,讓香港成為內地與國際航運商解決海事糾紛的“首選地”。
李連君指出,香港航運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從“一帶一路”來看,香港作為連接東南亞、南亞與歐美市場的關鍵節點,既能依託深水港、世界級碼頭集群等硬件優勢,承接沿線國家能源、大宗商品等遠洋運輸需求,又能透過船舶管理、海運保險、全球融資、爭議解決等高端服務,為跨境航運產業鏈提供“全鏈條支持”,這正是“一帶一路”貿易流動帶來的機會。
雙循環戰略銜接內外聯動共贏
香港還是內外雙循環的“戰略銜接點”。李連君認為,內循環方面,隨着內地產業升級,高端製造業、跨境電商對“高效、客制化”航運服務需求激增,香港可憑藉高效的清關效率、多式聯運網絡,為內地企業提供“海運+空運+陸運”一體化物流解決方案。外循環方面,香港作為國際自由港,無關稅壁壘,具資金自由流動的優勢,能幫助內地航運企業“走出去”,透過香港平台參與國際航線營運、海外港口投資,同時吸引國際航商將區域總部落戶香港,形成“內外聯動、雙向共贏”的格局。
普通法人才培養規則對接內地
而且,香港的普通法與國際海事規則高度契合,香港的海事法律從業人員既熟悉普通法邏輯,又了解內地法律體系,能為跨境航運交易提供“法律適配”服務。如針對內地企業出海面臨的海事糾紛,香港律師能以普通法為基礎,提供與國際接軌的法律諮詢,協助企業維護權益。
李連君強調,為更好地發揮香港的作用,國家要將香港港口納入整體發展計劃,尤其要對服務共同市場的華南港口群加強頂層規劃,充分利用大灣區現有操作能力,協調大灣區的港口發展,減少惡性競爭。“過去內地的發展計劃沒有充分考慮香港港口特點,也沒有將香港的裝載能力納入國家長遠規劃,眾所周知,香港擁有世界上少有的深水良港,也有世界上最完善的自由港法律體系,更是最靠近中國內地的自由港、國際金融、貿易中心。”
對於香港航運業如何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李連君提出四大建議:第一,應推動與內地海事規則互認,探討在特定領域(如綠色船舶認證、船員標準)實現香港與內地標準的互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二,構建大灣區海事爭議解決一站式平台,整合香港的國際仲裁、調解資源與內地海事法院的司法保障,建立案件轉介、聯合調解和執行協作機制,為當事人提供高效、靈活的多元糾紛解決方案。
建大灣區仲裁品牌面向世界
第三,拓展“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政策適用範圍,爭取將適用範圍逐步擴大至更多大灣區重要港口城市,並逐步放寬適用企業的認定標準,讓更多航運相關企業受益。
第四,共建大灣區海事仲裁品牌,依託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優勢地位及內地豐富的司法資源,推動廣州、深圳等大灣區城市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與香港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公信力的大灣區海事仲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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