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曉輝
8月19日,前海管理局與香港發展局共同推出的《深港融合建築師負責制管理辦法》及NEC合同試點研究,標誌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規則銜接邁出關鍵一步。這場以“制度型開放”為核心的改革實踐,不僅為深港專業服務融合開闢新路徑,更為中國建築業對接國際標準提供“前海樣板”。
此次改革最顯著的特徵是管理模式的重構。通過將內地傳統的“五方責任主體”轉化為香港及國際通行的“三方責任主體”,前海實現了建設監管體系的國際化轉身。這一轉變並非簡單減法,而是通過香港認可人士制度與內地建築師負責制的深度融合,構建起設計、施工、監理一體化的全流程責任體系。這種模式既保留了香港業界與國際標準接軌的技術優勢,又發揮了內地建築業的生產力優勢,形成“1+1>2”的協同效應。
前海創新教育集團前灣學校的建成啟用,成為檢驗制度創新成效的“活教材”。該項目由香港許李嚴建築師事務所主導設計監理,中建香港全流程實施,系統性打通企業備案、人員執業、金融銜接等八大關鍵環節。項目引入的C-SMART數字平台、BIPV光伏幕牆等技術,不僅獲評深圳近零碳建築,更通過香港理工大學實訓基地的設立,構建起深港人才聯合培養機制。這種“制度創新+技術創新+人才融合”的三維模式,為後續重大項目提供了可複製的解決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首創的香港評標專家庫,整合50位香港資深專業人士,為重大工程注入國際視野。這種“深圳項目+香港評審”的機制創新,不僅提升評審的科學性,更推動粵港澳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此舉為香港專業人士深度參與國家建設創造條件,真正實現“香港所長”與“國家所需”的精準對接。
從管理機制重構到標準體系對接,從項目實踐驗證到人才資源互通,前海的制度創新正在繪製深港協同發展的新圖景。這種以問題為導向、以項目為載體的改革路徑,不僅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積累經驗,更探索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對接國際規則的制度型開放道路。隨着更多“前海樣板”的落地,深港融合必將釋放更強大的發展動能,為中國式現代化貢獻更多“灣區智慧”。
(本文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