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 梁君彥
2025年7月,香港特區立法會通過相關法案和決議案,首次系統化規範議員履職要求,並同時優化議會運作安排,標誌著議會在加強自我監督和提升運作效能方面邁出重要一步。這份《立法會議員守則》(《守則》)將於第八屆立法會實施,向議員提供清晰的履職依據,為推動良政善治、回應社會期盼呈上一份堅定而務實的答卷。

立法會須以更高標準自我監督
第七屆立法會是在完善選舉制度下產生的首屆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議會,已徹底扭轉以往內耗不斷的局面,回歸了議會的理性。自2022年1月履職以來,本屆立法會議員肩負使命,勇於擔當,善作善成,全力以赴專注服務市民、為民發聲。截至2025年9月中,本屆立法會已通過126項法案,較上屆同期通過的69項法案增長超過八成;並批出255項撥款建議,較上屆同期多出24%,充分體現出本屆立法會高質高效、以民為本,全力推動香港穩步向前的決心和成效。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國家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香港亦已邁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立法會被賦予更高的期望。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5周年論壇上致辭時指出,須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選賢任能,進一步把香港新選舉制度的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本屆立法會議員亦自覺意識到要有更多擔當,須以更高標準加強自我監督,自我完善履職機制,以回應國家和社會各界的期望。
為此,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即將結束前,議員們總結經驗,檢討和提出優化下屆議會運作的建議。2025年7月,立法會通過《2025年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以及兩項分別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和《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決議案,以引入《守則》完善議員履職制度,並進一步優化立法會運作。這些安排將於2026年1月開始的第八屆立法會實施。
市民可隨時查閱議員“成績表”

作為香港特區管治團隊的重要一員,議員深明必須“識變、應變、求變”,致力樹立高質素模範標準。新《守則》是在現行《議事規則》的基礎上,參考行政會議成員、政治委任官員、區議員及公務員的履職安排及相關行為守則或指引,於《守則》臚列多項要求,讓議員履職時有規可循。
《守則》全面及系統整合和優化規範,訂明議員在履行職務時應恪守的指導性原則,包括維護憲制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維護行政主導體制、堅守法治、廉潔奉公和盡忠職守等,體現議員的責任擔當,以強化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責的能力。按照這些原則和精神,議員須自行判斷如何在操守方面採取最高標準,以國家和香港整體利益行事。
議員身為“民意代言人”,既要緊貼社會脈搏,同時要接受市民監察。《守則》列明對議員工作表現的要求,如須出席會議和參與表決,以及與社會各界聯繫等。《守則》亦訂明議員須在每年度完結後兩個月內,提交工作報告予市民查閱。工作報告涵蓋議員的主要工作成果、參與會議情況、經調研及深入分析後所提出的政策倡議,以及對外“說好香港故事”的相關工作等。該報告會於立法會網站登載,讓市民可隨時查閱議員的“成績表”。
引入分級處分機制加強問責
為有效執行《守則》,現行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將擴大職權,並正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新設的監察委員會將負責監督議員履職的表現,並定期檢視《守則》的實施成效,適時提出優化建議,確保《守則》與時俱進。此外,監察委員會將本著嚴謹、獨立及客觀的原則,不偏不倚和審慎地處理針對議員不當行為的投訴。經立法會授權,監察委員會可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賦予的傳召權調查投訴。
《守則》亦進一步完善議員的利益申報制度,並引入分級處分機制,提升整體自律水平,加強問責文化。處分機制根據議員違反《守則》行為的次數和嚴重程度,劃分為五個等級。當中較輕微的處分,例如書面警告、書面警告及當面訓誡,將由監察委員會主席執行。至於較嚴重的處分,包括訓誡、譴責、暫停職務並扣減酬金及津貼,則須由監察委員會副主席在立法會動議議案,再由立法會決定是否施加有關處分。如屬嚴重個案,一旦有關議案獲立法會通過,涉事議員可被暫停職務,並於停職期間不獲發放任何酬金及津貼。上述安排旨在確保議員行為符合公衆期望,防止過去無序對抗的亂象重演,以持續提升立法會的專業形象和公眾對“愛國者治港”的信心。
新《守則》是對現有制度的整合和優化
事實上,今次制訂《守則》並非全新事物,而是整合和優化了現有制度。現時立法會設有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負責處理議員有關個人利益申報、工作開支、營運資金使用等方面的投訴,並就議員行為操守等事宜提供指引。然而,該委員會並無權限處理涉及議員行為操守的投訴。而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立法會議員在若干情況下會喪失議員資格,例如因刑事罪行被判監禁一個月以上,或因嚴重疾病導致無力履行職務等。
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與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之間,對處理議員行為存在“空白位”。除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外,現時對議員資格與行為的規範分散於不同法例,包括《立法會條例》、《防止賄賂條例》等,以及立法會的內務守則和委員會指引,今次編訂新的《守則》正是要整合這些規範,並進一步使其清晰化、細緻化和制度化,提供一套從議員利益申報、議政質素,到言行舉止全面而明確的規則。
除了引入《守則》,立法會亦趁此契機優化委員會運作安排,以持續提升議會運作效率。議事規則委員會已通過多項建議,包括容許非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加入在事務委員會轄下的政策事宜小組委員會,加強議員參與政策討論。此外,為提升委員會職務訪問的代表性與成效,職務訪問的最低人數門檻將提高,須有過半數委員參與方可成行。內務委員會轄下政策事宜小組委員會的最低人數要求亦會提高至不少於11名(即該等小組委員會人數上限的過半數),以更善用議會資源。
另一方面,部分委員會的主席選舉程序亦將簡化,包括政府帳目委員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以及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若正副主席各只接獲一項有效提名,將可以書面方式宣布選舉結果,無須舉行選舉會議,為議會運作提質增效。
做“德才兼備”的治港者
“為政以德”“以民為本”是中國政治的優良傳統。當前規範履職要求和優化議會運作的初衷,正是深化實踐“德治”,著力推動議員履職向更高規範邁進,對標中央提出治港之愛國者必須“德才兼備”的要求。然而,唯有議員時刻以高標準嚴於律己,肩負起領航改革者和當家人的重責,方能稱職履責,不負所託。
由有能者擔任立法會議員,這是中央和廣大市民的共同期許。《守則》讓議會問政置於陽光下,不僅有助加強透明形象,鞏固社會信任,更有助吸納賢能投身議會,持續提升議事質素。從掃除政治亂象到高效審議法案,本屆立法會全體議員上下一心,擔當積極的改革者、有為的推動者,在履職實踐中臻善盡美,實實在在地展現出“愛國者治港”的制度優勢並逐步開花結果。展望未來,我有信心新一屆立法會將繼續以“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高標準履職,致力為市民謀幸福,做好政府和市民之間的橋樑,為香港繼續譜寫良政善治的篇章。
(本文發布於《紫荆》雜誌2025年10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