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鴻鵠:澳英包庇國安逃犯 踐踏法治精神貽笑天下-紫荊網

許鴻鵠:澳英包庇國安逃犯 踐踏法治精神貽笑天下

日期:2025-08-19 來源:紫荆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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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鴻鵠

一眾潛逃在外的國安逃犯,一直受到企圖“以港遏華”的西方國家包庇。近日,澳洲向惡名昭彰的通緝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批出“政治庇護”,而英國政府則向另一通緝犯、“港獨”分子鍾翰林提供所謂的“難民”身份。這些西方國家的行為,無異於昭告世界:標榜所謂“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他們,早已不再珍視法治精神,更公然踐踏他國主權。他們的藉口冠冕堂皇、做法政治先行,虛偽至極。

通緝許智峯乃法治之舉

西方國家必須知道,特區政府通緝任何人必定是建基於事實和證據。香港的司法機構審視執法機構提交的理據後,才會簽發手令,務求將有關人士緝拿歸案。以許智峯為例,即使不計及國安相關控罪,他身負的刑事案件已至少有4宗,包括涉嫌在2019年7月的屯門遊行期間,要求一名市民刪除手機內拍到示威者片段及照片,以及另3宗反對派議會藐視案。說得直白一點,這些刑事案件都跟他本人的政治立場毫無關係,他因政治緣由去犯法是一回事,但這絕不代表可以因此逃避罪責。這再簡單不過的道理,難道澳洲政府真的不明白?

再者,澳洲政府必須清楚交代,該國為許提供所謂“政治庇護”之前,到底有否考慮過此人的行為和品德,是否合乎該國的標準?許智峯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話精”,他當年接受刑事審訊時串通丹麥政客,偽造外訪和會議行程,藉以詐騙法庭批准其離境申請。這種人,視法治精神如無物,公然向香港司法獨立的法庭撒謊,如此宵小之輩,在澳洲政客眼中竟符合“政治庇護”的資格,說出來真不怕國際社會鄙視和恥笑嗎?

還有,許智峯這種毫無政治道德及法治精神可言的人,在澳洲竟可成為執業律師。這不單是對該國法治水平的侮辱,更是對每一個真心抱持法治精神的澳洲國民的侮辱。將政治凌駕法治、向國安逃犯提供“庇護”以實現“以港遏華”的不軌企圖,澳方政客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英國亂批難民身份令人不齒

至於英國向鍾翰林批出所謂的“難民”身份,同樣是可笑中的可笑。回顧鍾的經歷,足堪用惡貫滿盈去形容。此人“成名”甚早,於2016年時已創立暴力派學生“港獨”組織“學生動源”,經常通過街站、網上直播、媒體訪問、印刷品等散播天方夜譚的“港獨”思想。及至2019的“修例風波”,鍾翰林又多次發布煽暴言論,更曾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乞求制裁香港。

2020年6月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鍾翰林仍不懂收手,繼續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最終被法庭裁定“分裂國家”“洗黑錢”兩罪罪成,判囚43個月。至2023年刑滿獲釋,但他仍須遵守懲教署監管令一年。不過,跟許智峯一樣,國安逃犯仿佛逃不過成為騙徒的定律,在監管令期間,這名騙子以“調適情緒”為由向懲教署申請到日本沖繩旅遊,最終獲批。但實際上他卻潛逃到英國尋求所謂“政治庇護”,並在海外肆無忌憚發表誹謗特區政府、危害國家安全的不法言論。

鍾翰林是罪犯不是“難民”

如今,鍾翰林這等賣國者和騙子竟獲英國批出“難民”身份。英方政客的所作所為,豈不貽笑大方?筆者必須不厭其煩地指出,切實維護國家安全,依法制止和懲治包括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絕對是每一個主權國家的基本責任。中央基於香港的特殊情況,藉香港國安法賦予特區政府在香港境內維護國家安全的主體責任,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每一步都緊跟法律和法治原則而行。英國向國安逃犯批出“難民”身份,與介入香港內部事務完全沒分別,行為令人髮指。

正如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所言,澳英兩國包庇許智峯和鍾翰林,是徹底的踐踏法治原則和違反法治精神,絕不利於香港特區和兩地政府的關係。澳英自稱法治國家,如今在政治利益面前卻又視法治精神如無物。香港市民心清眼亮,一定能看出這些虛偽的西方國家種種鬼蜮伎倆和陰謀詭計。在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面前,我們絕不屈服,一定會堂堂正正、挺起胸膛,勇敢面對來自西方勢力的政治攻訐。

(作者係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來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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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雨晨 校對:梅肯 監製:張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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